湄潭县教育局
湄潭县财政局
湄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湄潭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湄教字﹝2014﹞65号
湄潭县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4〕113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遵义市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遵教人[2014]13号)精神,为做好我县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以下简称“特岗计划”),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指标
省下达我县招聘 “特岗计划”共100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80名(初中岗位67名,小学岗位13名),县“特岗计划”20名。具体招聘学科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以上第1、2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的考生其在校学习的课程至少有一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4年5月1日后出生)。
3、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4年5月1日后出生)。招聘范围面向全国,不受户籍或生源地限制。
2、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年龄在30岁以下(1984年5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及取得成人高等学校脱产学习的本、专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须一致)。招聘范围为遵义市户籍或生源地。
以上第1类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或相近(相近专业的考生其在校学习的课程至少有一半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
(三)其他条件:
1、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2、在编教师(含2011、2012、2013年的特设岗位教师)不能报考。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国家级计划的相互调剂:同一学科的国家级小学计划无补录人员时,可以在征求考生同意的前提下,从国家级初中计划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补录国家级小学计划;国家级初中计划无补录人员时,从国家级小学计划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补录国家级初中计划。
国家计划与县计划的相互调剂:同一学科国家计划调剂到县计划岗位,必须是在考生满足县计划招聘条件和征求考生同意的前提下,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录。同一学科县计划调剂到国家计划岗位,必须是在考生满足国家计划岗位招聘条件和征求考生同意的前提下,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录。
(五)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含村小、教学点)。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含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由湄潭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第一、二阶段报名均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 http://tg.ncss.org.cn/),点击“我要报名”→“马上注册”→“选岗报名”→提交报名表成功后,下载《特岗教师报名表》并打印。同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并填写。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4年5月4日-6日。
(2)“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4年5月7日-8日(现场审核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3)“现场审核确认”地点:遵义师范学院春晖园(教学楼与图书馆之间)湄潭县“特岗教师”报名点。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验证原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遵义师范学院春晖园湄潭县“特岗教师”报名点现场审核确认。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②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生证、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③填写好的《贵州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④“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资格审查合格,于5月9日在遵义师范学院进行公示,公示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建立报考档案。
3、面试、体检及公示
(1)面试时间:2014年5月10日-12日。
(2)面试地点:遵义师范学院教学楼。
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由湄潭县“特岗计划”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拟定并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于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及时公示。公示地点:遵义师范学院
(3)体检时间:2014年5月13 - 15日。
湄潭县“特岗计划”招考工作领导小组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岗位数的1 : 2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当最后一个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一并进入体检;当学科岗位面试合格人数低于招聘学科岗位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遵义市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
4、录取、签约及公示
(1)录取: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并公示,若最后一个岗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首先按师范教育类专业考生优先,其次以面试成绩中说课分高者优先的原则录取。如仍出现条件完全相同的,则重新进行面试,录取其最高分。
(2)签约:被录取者分报考学段、学科,在指定的时间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岗(若成绩并列,参照上述录取原则进行择岗),于2014年5月18日前与湄潭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凡未在指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的,在同一类别和同一学科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当招聘岗位的双合格 (面试成绩合格及体检合格) 人员不足时,按本实施细则第三条第4款之规定进行调剂录取。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应届毕业生在2014年秋季学期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用合同自然解除。报考者签订聘用合同后因违约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在符合招聘条件未录取的双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依次直接补录。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湄潭县于5月20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5月22日将本县录取签约名单以及第二阶段“特岗计划”招聘岗位数上报遵义市教育局汇总上报省教育厅,经省审核后于5月26日后在贵州教育网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第一阶段招聘不满时,启动第二阶段招聘工作。
1、报名
(1)“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4年5月28 -30日。
(2)“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4年6月3-4日。
上午 8:30—12:00 下午14:30—18:00
(3) “现场审核确认”地点:湄潭县教育局。
(4)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验证原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湄潭县教育局报名。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和成人高校脱产学习的本、专科毕业生,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
③报考县“特岗计划”的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和成人高校脱产学习的本、专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书。
④填写好的《贵州省201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⑤“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